辽宁辽阳:进一步扩大扶持力度 给予就业创业者更多温暖
日前,辽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市政发〔2017〕55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四类重点工作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共计19项具体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了政策的扶持力度,给予就业创业者更多地温暖。
一是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为进一步优化辽阳市营商环境,取消了申请创业扶持政策的户籍限制;为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延长2年孵化周期,提升孵化成功率;为入孵实体数量和孵化效果好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取消了对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小微企业的行业限制。
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实行贷款全额贴息,贴息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象范围由毕业1年内调整为2年;除申请见习补贴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可以凭高校毕业生身份申请就业创业政策;扩大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至1000元。
三是抓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的年限和标准;对吸纳去产能分流人员的企业给予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对去产能职工一次性补偿收入给予税收优惠;允许农村转移劳动者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就业扶贫,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给予奖补,并开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兜底安置。
四是强化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实施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技能传承技术改造研修平台建设项目,提高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的奖励;加大对生产一线有特殊技能和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和奖励政策,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在岗位技能上工作业绩突出的辽阳工匠;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提高了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王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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