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实现更充分就业——访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研究室副主任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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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息化人社”向“互联网+人社”升级
记者:“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沿革是怎样的?人社部门做了哪些探索?
陈云:“互联网+政务服务”从原来的“电子政务”发展而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移动终端等技术发展,以及我国政府不断推进的政府职能调整,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也不断丰富发展,成为改进政府服务效能,建立现代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201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优化再造政务服务、融合升级平台渠道、夯实支撑基础、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信息化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提供保障。最近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则是对“互联网+政务服务”进行了更为深入的部署,提出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等目标。
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近年来人社系统先后提出并推动从“人社信息化”向“信息化人社”转变,从“信息化人社”向“互联网+人社”升级。2016年,人社部印发了《“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旨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计划中的48个主题有10个与就业创业相关,“互联网+就业服务”也是“互联网+人社”工作中一块非常重要的内容。地方人社部门也探索出很多“互联网+就业服务”的做法,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互联网+就业服务”的原则是以需求为导向
记者:“互联网+就业服务”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陈云:“互联网+就业服务”的内容比较丰富,是随着就业服务的内容不断发展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最重要、最根本的原则是服务需求引导。
大致说,“互联网+就业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各类用人单位、各类劳动者等。服务对象不同,服务的功能和内容也不同,要根据这些不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把互联网的因素加进去,以更好地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对于政府部门来说,“互联网+就业服务”主要体现在影响政府决策上,要利用好互联网和大数据,了解总体劳动力资源状况、劳动力市场供求、就业失业情况,更好服务政府对就业形势的研判和宏观决定;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体现在为企业提供人才劳动力供给信息、了解和满足企业用工和人才需求,提供更好的人力资源服务;对劳动者来说,主要是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特别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职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精准服务。
打造真正的信息互联网络,消除信息孤岛
记者:如何把“互联网+就业服务”推向更深层次?
陈云: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方位”就是要覆盖城乡全域、覆盖全体劳动者、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覆盖用人单位及其各类用工需求。建立完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互联网+”在其中发挥关键性作用。
“互联网+”不只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机制,更是一种价值理念。
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就业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加强网络硬件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省级以及全国的互联网络。首先是实现就业服务相关业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再逐步将就业信息平台与人社其他信息平台实现互联,最后与其他行政部门基础信息平台互联,打造真正的信息互联网络,消除信息孤岛;二是要加快就业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在就业信息的采集、传输、管理等方面建立标准规范;三是要建立适应“互联网+”的工作机制,在机构设置、业务职能划分、协作机制、流程优化等方面协调起来;四是要加强制度和政策的互联互通,减少和避免各种“政策打架”的情况。(胡克凡)